全国铁道兵战友旅游协会(简称:总会)
省市铁道兵战友旅游协会分会(简称:分会)
工作制度
第一章:总责
1、 执行协会“章程” 遵守会员“细则”
落实会员“条款” 维护协会“权力”
第二章:权力
2、 在日常工作中常委会行使会员大会的权力研讨决议协会重大事项。
做到权力为战友所用、情为战友所系、利为战友所谋。
第三章:责任
3 总会、分会在工作中应上请下达沟通信息。
4、 分会要支持总会的决策,服从总会的指挥。
5、 总会、分会之间应互相配合、互相支持,团结协作。
第四章:职责
6、 维护会员利益,不谋私利,不搞自由主义。
7、 坚持原则、统一思想、统一认识、统一行动。
8、 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,各负其责,踏实肯干。
第五章:权限
9、 实行民主集中制,少数服从多数,个人服从协会。
10 在任职期间不得以个人名义或挂职任何组织去筹备战友活动。
第六章:活动
11、组织以旅游会战友,开展战友之间信息、商贸交流。
12、总会组织的活动计划分会应讨论提出建议拟定计划,带领会员贯彻实施。
第七章:统一
13 协会VI
14、徽标、
15、会旗、
16、会牌、
17、名片
18、证书{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会员证、名誉证书}
全国铁道兵战友旅游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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